为规范历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家庭账户余额资金管理,妥善处置历史遗留问题,确保参保人员依规享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有序推进历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家庭账户余额返还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家庭账户是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重要内容,家庭账户资金是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立,取消家庭账户,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西藏平台上线运行以后,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停止,数据已封存。为切实解决好历史遗留问题,各单位切实做好当前时期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家庭账户余额返还工作。
(资料图)
二、余额返还流程
根据2019年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核查清理情况确定当年家庭账户是否上账,历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家庭账户余额一并返还。公益性、干部职工家属等有单位的人员由单位统一填报《家庭账户支现明细表》后上报堆龙德庆区医疗保障局。无单位的城镇居民在拨打咨询电话确认后,可自行或委托他人携带身份证、银行卡(社保卡)到堆龙德庆区医疗保障局办公室进行申报返还。
三、人员范围
2018年及2019年在堆龙德庆区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所有人员,其中包括干部职工家属、公益性岗位、堆龙德庆区城镇户口居民。
四、统一时限
截至3月20日之前完成家庭账户余额返还申报工作。
五、申报地点
堆龙德庆区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堆龙德庆区东嘎东路10号民政局院内2楼),各单位或个人未及时按要求提供个人信息的,账户余额将不予返还,为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单位或个人承担。
堆龙德庆区医疗保障局
2023年3月8日
来源:区医疗保障局
主审:王 丹 丹
编审:扎西曲宗
编辑:晋美云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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